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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军区文工团招兵意向

发布:2009-10-13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按照国家颁布的《征兵法》规定,现正是部队向地方各界青年征召入伍阶段,而浙江省军区文工团也正处于老兵复退、新兵征召时期。为补充人员,提高艺术水准,特向社会各界艺术团体、专业院校招收队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热爱祖国,维护国家和平统一,热爱军营,吃苦耐劳,有为部队奉献的精神,无违法犯罪历史,符合《征兵法》政审要求;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疾病等传染性疾病,符合《征兵法》体检要求,女兵应符合《女兵征集工作试行办法要求》;

二、经过艺术方面的专业学习、培训,专业可以是舞蹈、声乐、曲艺、主持、表演等,亦可一专多能;

三、年龄在17~24周岁,属浙江省户口。

四、征召对象必须通过我队的专业考试,考试流程同专业团体的考试方式,征召对象若专业通过,方可录取。若录取对象为在学校生,本单

位可以为其保留学籍;

五、报名截止日期为2009年10月20日。

我队征召意向如上,欢迎社会各界艺术团体、专业院校的有志青年来我团报考。

地点:浙江省军区政治部,杭州市南山路103号;

初试时间:10月16日上午9点。

电话:0571—87342667;

手机,13606617941。联系人:蒋巍

浙江省军区文工团

二〇〇九年十月

(附件1:女兵征集办法要求)

(附件2: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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