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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消防支队招聘文职教员

发布:2009-09-07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经上级同意,特向社会征召若干名消防文职教员。现将有关征召要求明确如下:

一、征召对象和条件:征召对象为本地户籍或在温州地区暂住一年以上,男性年龄在23周岁至30周岁之间,身高不低于1.65米;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符合公民体检、政审等标准,愿意从事消防工作的男性青年。同等条件下,具有一定教学经验的优先录用。

二、征召数量:

现计划征召2名男性文职教员,从事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三、工作性质及待遇:

消防文职教员为企业用工性质,实行劳务派遣形式。试用期间,按当地政府规定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96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由基本工资和考勤奖两部分组成,不低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从公布之日起至9月20日止,把个人简历(见附件)投入邮箱(995375136@qq.com)。

根据报名情况,经筛选后,通知面试(时间另行安排)。

报名地点:消防市消防支队消防培训中心(轮训队)。

联系方式:温州市鹿城区双屿镇嵇师新街100号0577-----8878125988771119

五、征召程序及其它:

按发布告示、接受报名筛选、面试预选、体检、体能测试、政审、预定名单、签订劳动合同等手续进行。符合条件人员,必须亲自持本人身份证、暂住证、学历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点报名。合格者住在部队,统一管理。

下载附件:温州市消防支队文职教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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