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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市政管理处公开招聘

发布:2009-08-26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经市人事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名额和岗位
宁波市市政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招聘岗位为办公室秘书,主要从事文字材料写作。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一。
四、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9月7日。
3、网上报名请将相关资料发至以下邮箱:ylynb@ningbo.gov.cn,在考试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进行校核。
联系电话:0574-87191115;   联系人:易玲媛;
传真电话:0574-87296512。
4、所需提交资料
①报名表一份
②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影印件
③本人撰写的文字材料
5、初选
根据材料初审情况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入闱人员另行通知)。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主要考察文字写作能力。考生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取前6名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要求笔试、面试成绩均在70分以上,如无人达到该标准则取消本次招聘)
(三)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印发的《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并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核、公示。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参照公务员考核办法。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局核准后,在宁波人事编制网(www.nbrs.gov.cn)和宁波城管网(www.nbcg.gov.cn)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拟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届时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签订协议的视作自动放弃。
    
 
             宁波市市政管理处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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