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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武义县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可享受多项补助

发布:2009-08-17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近日,武义县政府出台《关于切实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或自主创业可享受四项补助:一是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县财政给予50%贴息;租赁经营场所且首次经营满一年以上的,给予年租金10%的租金补贴,年优惠最高不超过2000元,期限不超过2年。二是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

应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980元以内的一次性培训鉴定补助;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资格(合格)证书的,给予1500元以内的一次性培训鉴定补助。对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其培训鉴定所需费

用由政府全额补助。三是回本县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入见习基地开展为期6个月至1年见习的,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按不低于本县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见习学员生活补贴,县财政按本县最低工资标准的50%

给予见习单位补贴。四是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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