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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

发布:2009-08-11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台政发[2008]43号)文件精神,经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公开招聘职业教育专业课教师。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报名条件
 
(一)机械专业实习指导教师
1、人数:1人。
2、报名条件:
(1)性别:男性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4)技能:获高级技师,或技师等级证书且在省级及以上专业技能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技师等级证书且获地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称号。
 
(二)电子商务专业
1、人数:1人。
2、报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电子商务(物流方向)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技能:获助理商务师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二、报名时间、地点、办法
1、报名时间:2009年8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路桥区教育局人监科(区政府大楼329室),联系电话:82446976。
3、报名办法:报名时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时间和形式
1、考试时间:2009年8月19日上午8:30开始。
2、考试地点:路桥区职教中心(邮电东路161号)。
3、专业技能测试(占60%):根据专业技能教学要求,测试专业操作技能。
4、面试内容(占40%):教师专业素质与能力(备课、试讲、答辩)。
5、带身份证,以身份证代替准考证。
 
四、体检、录用
1、体检录取办法:从高分到低分(保留二位小数)择优录取,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根据成绩按1:1录取进入体检。最后一岗录取时如遇总分相同,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规定执行。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二天内提出复查要求,经两局同意后方可复查,体检结论以复查后的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报考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替补。
3、录取:根据考试成绩,经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教师。
路桥区教育局
二OO九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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