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2009年招聘幼儿园教师
为加快拱墅学前教育发展,推进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加强学前教育成长共同体建设,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所属杭州市文华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均为全民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区教育局、祥符镇、康桥镇协商,区人事局批准,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9名,由教育局统一招聘后2名在文华幼儿园任教,7名派往祥符艺术幼儿园、康桥镇中心幼儿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拱墅区在职幼儿教师(签有正式劳动合同或正式聘用合同)
(二)招聘岗位
蓓蕾幼儿园 派往祥符艺术幼儿园 5人
紫荆幼儿园 派往康桥镇中心幼儿园 2人
杭州市文华幼儿园 2人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符合浙江省教师认定体检标准;
3.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4.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5.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工作年限:从事城乡幼儿教育工作3年及以上(以签有正式劳动合同或正式聘用合同为依据);
7.业务能力:较强业务能力。
8.杭州城区(不含萧山、余杭)户口。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8月12日—2009年8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拱墅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杭州市拱宸桥台州路1号,拱墅区政府内)
3.报名材料: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前学历证书及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水平合格证、荣誉证书、正式劳动合同或正式聘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有关材料(三年及以上)及能说明本人符合条件的有关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5%,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5%。报考人数不足招考计划3倍的岗位取消开考。
1.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复习用书。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面试。笔试成绩2009年8月19日下午公布在拱墅人才网和拱墅教育网。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实施3天前,如有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向招聘单位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面试的方式为说课(实际操作)和回答问题,其中说课(实际操作)占面试成绩的60%,回答问题占面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的45%,加上面试成绩的55%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与考核
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体检的或不能给出体检结论的视作体检不合格、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拱墅人才网和拱墅教育网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拟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联系人:骆老师 联系电话:88259974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