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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云和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009年招聘

发布:2009-08-06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改善旅游发展公司工作人员队伍结构,加强单位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2009年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壹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浙江省户籍,在2009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景区开发与管理(注:不含相关专业)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有志于从事旅游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于2009年8月10日到云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云和镇城北路6号)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交纳考务费40元,并于8月21日到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

四、招聘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景区开发与管理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2009年8月22日上午9:00—11:30,地点另定(见准考证)。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不足3:1的,招聘计划取消;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然后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综合面试60分以上为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参照浙人公〔2005〕68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参照浙人发〔2008〕58号《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造成招聘计划未完成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后,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招聘计划在合格人员中严格按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办理聘用合同签订、户籍落实、人事关系转移、社会保险和工资确定等相关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6个月,应届生见习期1年)。试用期(见习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有关面试、体检、考核事宜另行通知。未尽事宜,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5121631、5127317 

云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云和县风景旅游局
2009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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