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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申论精选资料:当有科学改革观

发布:2009-07-17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公务员申论精选资料:当有科学改革观
 

穿过20多年风雨历程,创下显赫的历史功绩,中国改革正面临新的抉择。
 
由“郎咸平事件”引发“国有资产流失”的争论,“中航油”新加坡期市越权违规操作造成巨亏,伊利高管集体涉嫌挪用巨资用于个人营利,专家一再敲响“权贵市场经济”的警钟,国企改制矛盾中时有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接踵而来的问题,促使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探求:新一轮改革何去何从?
 
改革的大势已是不可逆转,改革的方向自当正确把握,改革的操作还需调整规范,改革的理念亟待深化创新。我们亟应树立、落实新的科学改革观。
 
这科学改革观,是与发展理念的创新相契合,与和谐社会的趋向相协调,与改革运行的阶段相联系,与现实问题的求解相呼应。它的核心内容,它的价值取向,我们认为,就是人本、公正、共享。
 

想当年,中国的改革是小岗村人在饥饿的抗争中逼出来的,是广大民众在求发展、奔小康的征程中闯出来的。自然,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成了中国改革最突出的主题,经济改革成了中国改革现实的也是逻辑的起点。然而,当我们在改革中全副身心地投入于加快经济发展、创造社会财富,甚至有些地方将改革的指标量化为产值的增长、财政的创收的时候,我们不可有所忽略、有所偏离,改革还有其更为本质的意蕴:人本,以人为本。改革应当始终着眼于人民大众的利益需求,着眼于人民大众的主体权利,着眼于人民大众的全面发展。
 
看一看农村的土地经营,一些地方特别热衷于以行政手段搞“两田制”,“反租倒包”,吸引工商资本前来圈地,强迫农民进行土地流转。自然,发展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的现代农业的初衷应当肯定。但是,农民的意愿如何,他们失地之后的生计、前途怎样保障?国企改革,不少地方急着去“减员增效”、“产权置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是,职工的利益在改制后会不会被“悬空”,他们多年的奉献能否得到同样的“善待”?教育产业化的口号响亮一时,扩招、民办、重点校,确实红红火火,但是,在高昂的收费中众多家境贫寒的学子受教育的权利如何实现?医疗市场化业已全面推开,我们也当警惕,医院改革不能以病人生命为代价,不能把改革的风险和成本都推向社会。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在打破原有垄断的同时,如何为居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公正,这是改革进程中一条不可逾越的道德的、社会的、也是政治的底线。
 
公正意味着平等。当官员享有经济特权、大搞权力寻租,当资本获取种种优惠、戴上顶顶“绿帽”,当企业从事垄断经营、享受壁垒保护之时,我们很难在市场竞争中真正坚守起点的平等、机会的平等。最近社会上展开的对公务用车改革、廉政公积金制度的争议,与其说是对改革举措的争议,毋宁说是对改革公正的担忧。
 
公正意味着民主。广大民众是改革的主体,是改革的创造者和推进者。每项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改革举措的出台,他们都理应拥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拥有利益的表达和实现的机制。以国企改革为例,中央有明文规定,产权变动应让职工充分讨论,这是国有企业改制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必须坚持的原则。但是,在改革实践中,还是有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官员和企业经营管理层随意将广大职工这一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排除在外,暗箱操作,在官员政绩取向和资本逐利取向的互动中,将一场牵动多方利益的改革演变成了国有资产代理人之间的合谋。
 
公正意味着法治。当初改革的敢闯敢冒,摸着石头过河,无疑有其历史的背景,是其必然的抉择,也由此彰显了改革之始的锐气和生气。如今,当我们步入改革的“深水区”时,规则的制定和遵守,法治的完善和实施,已是不可或缺,这也是我们避免坏的市场经济、走向好的市场经济的关键一步。当下改革中的管理真空、监督缺位、规则失灵现象,不可小视。一些地方的某位领导、某个部门,就可以随意决定将成片土地、企业资产低价转让,就可以轻易制造出“一夜暴富”的财富神话;一些国企的管理层就可以肆无忌惮,瞒天过海,虚假评估,自卖自买,疯狂蚕食国有资产,贪婪攫取职工利益,成为不折不扣的职务犯罪者。在这里,改制的性质、目的和效果难免变味。
 

让所有的社会成员都能共享改革成果,我想,这应当成为贯穿改革始终的一条重要原则。改革初期人人获益的情景如今已很难复制,利益的多元和分化已是必然。但是,这绝不应成为我们可以坐视社会收入差距扩大、分配不公、贫富悬殊的理由。
 
改革需要成本。但这一成本谁来支付?为什么我们可以非常廉价地从农民手中获取土地,可以非常迅速地实现国有企业改制?因为失地农民、下岗职工为改革做出了更多的贡献。如何合理地分担改革的成本和风险,使这种贡献、承担得到应有的补偿,如何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使改革的成果惠及全体民众?当初的政策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今天,我们怎样在先富后富的互动中走向既定的“共同发展”的改革目标?如果利益的多元和分化导致社会的失衡,如果弱势群体的不公平感、被剥夺感销蚀了他们对改革的热望,我想,再积极的改革举措,也都难以持续,也都将失去意义。当我们握有社会发展诸多的“必然”之时,还当考虑如何使绝大多数人的生活能与这些“必然”一道进步;当我们追求广大民众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的时候,还当考虑他们当下的利益,他们当下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
 
实现共享,同样需要改革的深化。生产要素尤其是土地、劳动力的市场化进程亟须加快。如何在土地制度改革中建设农民土地财产权利保护机制,以使他们分享工业化、城市化的更多利益呢?如何从“民工荒”的警示中,从“劳资矛盾”的凸显中,从跨国公司“企业责任运动”的普及中,加快建设有序、两利的劳动关系?
 
分配制度的改革也当提速。初次分配的失序,垄断行业的失衡,自应有政策的调节。更重要的是政府二次分配的到位,消除个人税收、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逆调节”现象,完善社会保障机制、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和利益均衡机制,以体现应有的社会公平。
 
当然,对弱势群体而言最为有效的救助、最为直接的共享,还是扩大就业。在扩大就业数量的同时,改善就业环境,提高就业质量。
 

我们常常在思索:如何在广大民众中激发蓬勃向前的改革热情,保持源源不绝的改革动力?我们时时在求解:如何提高改革的有效性、到位率,避免改革实践中越来越多的扭曲和异化?无疑,科学改革观的坚守和弘扬,是一个重要的着力点。
 
改革,不是一个可以随意借用的“幌子”,不是一个可以随意解读的“符号”,也并不具有可以脱离具体实践的天然的神圣的和必然的正当。只是当改革指向于民众的小康、国家的现代化,指向于社会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建设,指向于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先进文化的发展、每一个社会成员全面自由的发展,只是当改革为这些目标去撬动杠杆、创新制度、开辟道路、拓展空间的时候,改革方能焕发出它应有的价值和意义。如此,我们才切实地把握的改革的真谛,才充分地获得了改革的神圣和正当。
 
无疑,改革业绩辉煌,我们不能因噎废食;改革任重道远,我们还当戳力攻坚。科学改革观的弘扬,人本、公正、共享理念的实践,将是我们在新一轮改革中一个历史的抉择,一个崭新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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