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杭州 宁波 温州 嘉兴 湖州 绍兴 金华 衢州 舟山 台州 丽水
您的当前位置: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 >> 浙江公务员考试 >> 政策

2009年海宁市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发布:2009-07-02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ww.zjgwyw.org

  2009年海宁市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人员)专业资格审查,按招考职位所需专业要求掌握。其中文秘类、法律(法学类、法律类)、计算机类、财会类等四个专业的资格审查办法如下: 
  
  一、 “文秘类”招考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哲学类:哲学、逻辑学、伦理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科学社会主义、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党史; 
  
  社会学类:社会类、社会工作; 
  
  政治学类: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外交学、思想政治教育、国际政治经济学; 
  
  教育学类:教育学、人文教育、科学教育;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古典文献、文秘; 
  
  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传播学、广告学、媒体创意; 
  
  历史学类:历史学、世界历史等; 
  
  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公共政策学、公共关系学等。 
  
  二、“法律(法学类、法律类)”招考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学类:法学; 
  
  法律各相关专业。 
  
  三、 “计算机类”招考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电子信息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信息科学技术、电子学与信息系统; 
  
  电气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通信工程、光电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信息工程、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数字媒体艺(技)术、计算机通信、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器件及设备、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信息对抗技术、信息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技术、电子信息、电子商务、电子应用等;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 
  
  四、 “财会类”招考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会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审计学、会计与统计核算、财务信息管理、工业(企业)会计、会计电算化等。 
  
  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员也可报考。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海宁市委组织部、海宁市人事局会同招录机关研究掌握。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本人所学专业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本人学历证书相一致,对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通过资格初审,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严格按招考公告有关规定处理。 
  
  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 海宁市人事局 
  
  2008年12月25日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ww.zjgwyw.org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zjgwy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16
出版物经营及网络发行许可证号:新出发 苏A零字第 江027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苏B2-20120087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