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位信息 |
| 招录单位名称 |
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队 |
| 职位名称 |
综合执法一级科员3 |
| 招录人数 |
1 |
| 职位代码 |
13305004018000026 |
| 职位属性 |
行政执法类 |
| 职位大类 |
行政执法类 |
| 职位小类 |
综合行政执法 |
| 咨询电话 |
0572-6757081 |
| 职位简介 |
从事综合行政执法业务 |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 学位要求 |
学士及以上 |
| 现有身份要求 |
不限 |
| 政治面貌要求 |
不限 |
| 民族要求 |
不限 |
| 年龄要求 |
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2024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放宽至40周岁) |
| 专业要求 |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法学类、 公共管理与城市文化、 会计、 会计学、 城市管理、 城市规划与管理;
本科所学专业要求为:会计学、会计、公共事业管理、城市管理、产品设计、法学 |
| 是否加试心理测评 |
否 |
| 是否体能测试 |
是 |
| 是否加试专业 |
否 |
| 备注 |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要求体能测评;3.性别不限。 |
| 考试用书 |
2024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组合用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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