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位信息 |
| 招录单位名称 |
磐安县公安局 |
| 职位名称 |
人民警察2(四级警长及以下) |
| 招录人数 |
1 |
| 职位代码 |
13307010003000006 |
| 职位属性 |
行政执法类 |
| 职位大类 |
行政执法类 |
| 职位小类 |
公安执法勤务类 |
| 咨询电话 |
0579-84652799 |
| 职位简介 |
从事基层公安执法工作 |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 学位要求 |
学士及以上 |
| 性别要求 |
男 |
| 现有身份要求 |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
| 政治面貌要求 |
不限 |
| 民族要求 |
不限 |
| 年龄要求 |
年龄要求18至30周岁(2023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放宽至35周岁) |
| 专业要求 |
本科所学专业要求为:三级专业目录法学类:不限 或者 三级专业目录政治学类:不限 或者 三级专业目录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不限 或者 三级专业目录机械类:不限 或者 三级专业目录电气类:不限 或者 三级专业目录自动化类:不限 |
| 是否加试心理测评 |
是 |
| 是否体能测试 |
是 |
| 是否加试专业 |
是 |
| 备注 |
1.限磐安县生源或户籍;2.要求双侧裸眼视力均4.8以上;3.要求心理测评;4.要求体能测评;5.其他按公告明确的招录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6.录用后须在本县服务满5年。 |
| 考试用书 |
2023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组合用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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