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信息 |
招录单位名称 |
平阳县乡镇机关 |
职位名称 |
一级科员4 |
招录人数 |
2 |
职位代码 |
13303009031000004 |
职位属性 |
综合管理类 |
职位大类 |
基层类 |
职位小类 |
基层类 |
咨询电话 |
0577-63110004 |
职位简介 |
从事基层综合管理工作。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学位要求 |
不限 |
性别要求 |
不限 |
现有身份要求 |
不限 |
政治面貌要求 |
不限 |
民族要求 |
不限 |
年龄要求 |
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2023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放宽至40周岁) |
专业要求 |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三级专业目录法学类:不限;
本科所学专业要求为:三级专业目录法学类:不限 |
是否加试心理测评 |
否 |
是否体能测试 |
否 |
是否加试专业 |
否 |
备注 |
1.限平阳县生源或户籍;2.录用后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
考试用书 |
2023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组合用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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