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信息 |
招录单位 |
淳安县人民法院 |
招考职位 |
法官助理3 |
职位代码 |
13301012001000003 |
职位类别 |
法官助理 |
职位大类 |
基层类 |
职位小类 |
非公安执法勤务类 |
招考人数 |
1 |
咨询电话 |
0571-64886330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学位 |
不限 |
专业 |
所学专业要求为:法律(01050146) 或者 法律史(01050149) 或者 法学(01050153) 或者 法学理论(01050154) 或者 国际法学(01050157) 或者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1050170) 或者 经济法学(01050177) 或者 民商法学(01050186) 或者 诉讼法学(01050201) 或者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1050202) 或者 刑法学(01050203) 或者 知识产权(01050207) 或者 知识产权法(01050208) |
性别 |
不限 |
现有身份要求 |
不限 |
政治面貌 |
不限 |
名族 |
不限 |
年龄 |
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放宽至40周岁) |
户籍 |
不限 |
备注 |
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类、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硕士专业也符合本职位专业要求。 |
考试用书 |
2019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组合用书 |
|